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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间科学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9日

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见附件2),中国空间科学学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奖种、名额及推荐渠道

(一)推选奖种、名额

1.空间科学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共计2项。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名额不限。

(二)推荐渠道

请各专委会认真组织评议,择优推荐。

1.三大奖共计不超过1项;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共计不超过1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项目不限。

 

二、推荐条件

各专委会推荐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要求。

 

三、推荐工作及材料要求

1.各专委会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应及时在本单位、本地区、本学科领域范围转发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人选)目遴选出来。各专委会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提名,一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2.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见附件3。

3.各专委会须按《通知》要求,在学会通知确定所推荐项目(人选)可向中国科协推选后,在候选项目所有完成人及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四、推荐材料填报要求

1.请各专委会于12月25日12:00前提交拟推荐项目(人选)提名书电子版,并提交加盖专委会公章的提名意见电子扫描件。经学会评审后,凭借推荐码(各专委会可通过学会联系人获取)至“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填报信息。

2.候选项目第一完成人(候选人)在线注册账户后,填写提交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推选材料非涉密证明由候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检查无误后填入“推荐码”,于12月27日17:00前点击提交至学会账户。

3.中国科协组织评审产生拟提名项目(人选)后,将通知拟提名项目(人选)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并报送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恒兰英          管清风  

邮箱:cssr@nssc.ac.cn

 

 

中国空间科学学会

2023年12月19日